台北市政府 February 18, 2026

「大年初二走春拜年,別讓雜物擋住平安路!北市建管處呼籲:公共區域禁堆私物,違者最高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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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正值農曆大年初二,是民間習俗回娘家及親友走春拜年的高峰期。在歡度佳節、門戶頻繁進出之際,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特別提醒,務必保持防火巷、樓梯間及共同走廊的淨空,確保親友來訪及住戶出入的環境安全。 春節期間,許多家庭會擺放年節賀禮或暫存垃圾,但若堆放在公共空間,將潛藏巨大隱患。建管處重申,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住戶不得在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私設路障妨礙出入,違反並經勸阻不改善者,將面臨最高20萬元的罰鍰,且可連續處罰。建管處強調,保持公共區域暢通不僅是公德心,更是法律責任。若因此導致他人受傷或影響消防救災者,將可能面臨過失傷害及公共危險等法律責任。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呼籲,社區居民的生命安全至關重要,清空雜物、維持通路順暢,是給家人及回門親友最貼心的安全防護,讓全家都能過一個祥和、安穩的春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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