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辦單位:環保稽查大隊 發稿日期:114年9月10日 聯 絡 人:顏伶珍大隊長 聯絡電話:0928-689-363
國內機車數量眾多,臺北市燃油機車登記數就高達約82.3萬輛,為維護空氣品質及國人健康,機車排氣定檢是不可或缺的。截至今(114)年7月設籍臺北市應到檢機車約33.5萬輛,已到檢機車佔89.15%,為歷年同期最高,但仍有約3.64萬輛尚未完成定檢,環保局提醒車主應儘快完成,以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而受到處分。
環保局提醒車主,機車並非不使用就不須定檢,若機車已無法使用或遺失等情形,應主動至監理機關更新車籍資料,若牌照狀態正常且出廠滿5年的機車,皆須依空污法第44條規定每年實施定檢。若機車逾期未定檢,依空污法第80條規定可處500元罰鍰,逾應檢驗日起6個月仍未實施定檢,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則可處3,000元罰鍰,經再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者,最重得註銷牌照。
環保局強調,目前各縣市環保局排氣定檢通知已逐漸以電子化取代傳統明信片通知,此通知是提醒服務,並非法定通知,車主不論是否收到通知單均應依規定的定檢期(行車執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自行前往定檢站檢驗。車籍登記於臺北市的車主,若想接收電子化通知,可加入環保局LINE官方帳號「定檢好康愛報報」註冊定檢鬧鐘,或是下載環境部「環境即時通」App設定推播訊息通知,每年即可於應定檢期間收到機車排氣定檢通知。
環保局表示,北市雖自112年7月起停止寄送機車排氣定檢明信片通知,惟年長者可能仍較依賴紙本通知或較不習慣使用電子化通知,環保局於機車逾期未檢時,目前仍有寄送平信催檢通知服務,以提醒民眾儘速完成定檢。
環保局特別提醒車主,未完成年度定檢之機車不得進入北市劃設之空氣品質維護區,否則將依空污法40條第3項處500元罰鍰。北市已針對13處車輛進出密集處(如轉運站、觀光景點、航空站、焚化廠等)及4條主要市區道路(新生南路至松江路、南京東路、仁愛路及信義路)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詳細資訊,可透過北市環保局空氣品質維護區網站(https://taipei-aqmz.com.tw)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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